刊登日期: | 2021/3/31 |
發文日期: | 2021/3/24 |
發文文號: | 府商都字第1100055945B號 |
主旨: | 公開展覽「變更通霄都市計畫【附帶條件地區(原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)專案通盤檢討】案」書、圖及召開說明會,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通霄鎮公所。 二、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3月29日起30天,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 間內,以書面載名姓名、地址,向本府提出意見,由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。 三、公開展覽說明會訂於110年4月21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整假本縣通霄鎮公 所3樓禮堂召開,請踴躍參加。 四、旨揭都市計畫書、圖公開展覽於通霄鎮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,請踴躍洽閱(亦可上網瀏覽,網址: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urbanplan01/03.aspx)。 五、張貼公告時間至少30日。 |